撒旦周恩來的同謀錢學森利用黑魔法在背後操控法輪功。然後他的疑似私生子, 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就利用自己的司法權力迫害法輪功的成員。
【希望之聲2021年1月10日】(本台記者紫静綜合報導)
現任中共最高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審判委員會委員、中共首席大法官周強,因竭力推動和參與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犯罪政策和犯罪行為,直接指揮、操縱共青團系統、法院系統對法輪功及無辜民眾的迫害而遭舉報。舉報周強的資料已被遞交29國政府,要求對周強及其家屬依法予以制裁,包括拒發籤證 、凍結資產。
周強,男,漢族,1960年4月生,湖北黃梅人,是中共中央政法委成員,中共迫害法輪功專職機構“610辦公室”領導小組重要成員,中共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屆中央委員,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他從任職中共共青團第一書記、湖南省長、省委書記到中共最高法院院長至今,積極執行中共黨魁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煽動對法輪功群體的仇恨,殘害法輪功學員,致使無數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迫害、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殘、死亡。周強主要犯罪事實如下:
周強任共青團中央第一書記期間(1999年至2006年)
中共青年團(共青團)是中共邪黨領導的青年組織,有300萬個基層組織、6000多萬團員。1999年7月20日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共青團中央(團中央)緊跟着連續發出《關於共青團員不準修鍊“法輪大法”的通知》、《關於認真貫徹中央文件精神,在全團深入開展學習教育活動的通知》以開展及部署全團污衊法輪功, 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逼迫人人表態。
7月24日,周強在共青團中央舉行(認清”法輪功”)的座談會上,表示堅決擁護和執行中共中央的“決策”,保持高度一致;9月10日,周強在2000年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雜誌宣傳發行工作電視電話會上的講話中公然詆毀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功, 進一步煽動對法輪功群體的仇恨。
2001年1月31日下午,團中央召開會議,全面部署“全國青年文明社區反邪教行動”。2月1日下午,團中央以密碼電報形式,向全國各省級團委下發《“全國青年文明社區反邪教行動”方案》,要求各級團組織對迫害法輪功的事情要高度重視,精心部署,狠抓落實。
2001年1月31日共青團中央、全國青聯在京召集各界青年座談,利用1月23日天安門廣場的自焚事件污衊法輪功,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周強在會上講話。他強調各級團組織要充分認識同“法輪功”鬥爭的長期性、尖銳性和複雜性,為這場迫害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從2001年2月7日開始,北京市展開一系列污衊法輪功的“校園拒絕邪教活動”。共青團北京市委編輯出版青少年污衊法輪功讀本。在開學第一天,全市近2000名法制校長,以團市委、市未委會編輯的《北京市法制校長宣講手冊之一 認識“法輪功”》一書為教材,給全市中小學生上了仇恨“法輪功”的第一課。
2001年2月6日,在團中央的號召下,全國800萬青少年在全國100個大中城市的近千個社區,開展反“法輪功”宣傳活動,顛倒黑白,編造謊言,製造仇恨毒害青少年。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周強等相關人員參加青年“文明”社區反法輪功行動啟動儀式。
周強任湖南省省長、省委書記期間(2007年至2013年)
周強於2007年2月至2012年分別任湖南省省長、省委書記期間,繼續推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湖南省政法委、“610辦公室”、公安局對法輪功學員肆意綁架,非法勞教、判刑,導致湖南省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人數居全國前10位之內。據不完全統計,在此期間,至少有38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眾多法輪功學員因不放棄信仰被長期非法關押、酷刑迫害、高額勒索等。周強應負不可推卸的責任。
法輪功學員許興國,於2007年2月28日講法輪功真相,被公安局“610”國保警察綁架到公安局。在公安局的辦公室,610的頭目叫來一私人診所的醫生,強行在許興國的腦門處注射了一劑不明藥物,致使許興國流淚、流鼻涕,人也昏昏迷迷,喪失記憶。許興國被放回家時,十分虛弱,四肢無力,頭昏眼花,經常無故跌倒在地,不久於2007年11月14日含冤離世。
法輪功學員郭會生和妻子李菊梅,於2009年7月因給藍山縣公安局長席小剛寫勸善信,要求釋放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肖四蘭,卻被席小剛上報湖南省“610辦公室”。在省“610辦公室”的指使下,嘉禾縣國保大隊警察於8月6日晚將郭會生夫婦綁架,非法抄家,搶走貴重物品及現金幾十萬元。國保大隊教導員胡永輝等4人將郭會生反綁雙手摁在地上毆打,郭會生滿頭滿臉都是血。非法審訊時,郭會生頭半掩着,垂下來的衣服上都是血跡,被4、5人抬進抬出。10月12日,郭會生被迫害致死,年僅52歲。妻子李菊梅被關押在看守所4個多月後,被迫害致下身大出血昏厥,被取保候審。2010年3月,肖四蘭被非法判刑3年。
法輪功學員蔣美蘭,女,65歲,於2012年9月7日在家中被 “610”人員指使的國保大隊唐崇盛、楊海波、李芳等5人綁架至“長沙撈刀河洗腦班”迫害。9月30日,蔣美蘭的兒子趕往長沙撈刀河洗腦班去接人時,蔣美蘭生命垂危,意識模糊,經過醫院檢查,蔣美蘭遍體鱗傷,都是用電棍電的,整個嘴全是爛的,五臟六腑也是爛的,下身流着血,經搶救無效,於10月2日夜裡含冤離世。
中共最高法院竭力追隨江澤民,對法輪功修鍊群體實施非法抓捕,無罪判刑,執法犯法,制定相關法律“決定”等,給這場群體滅絕犯罪冠以法制的偽裝。21年來,中共為了迫害法輪功,不斷地破壞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和司法程序。
2015年5月1日,中國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紛紛向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簡稱“訴江”)。中共最高法院違規操作,擅自將數萬件法輪功學員及家屬控告江澤民的訴狀返回各地,導致大量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騷擾,有的被非法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2015年因訴江遭迫害的至少有7056人次,2016年至少2547人次是因為實名控告江澤民而遭到的迫害,其中訴江遭迫害致死的有7人,有167名依法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遭中共報復性迫害被非法判刑,年齡最長者81歲。遼寧省法輪功學員劉殿元老人(79歲)因依法控告江澤民,被重判11年。因訴江被騷擾1459人次,綁架349人次,拘留427人次,刑拘312人次。
2017年1月25日,中共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又出台最新司法解釋。其中含有影射針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內容。眾所周知,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兩高”作為審判機關和法律監督機關,只有執法權,而沒有立法權和法律解釋權。解釋立法已超越權限。而中共現任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全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上公開發聲,公然違背憲法,公開叫囂和法輪功做鬥爭,並明確以文件下發傳達到基層,並在全國範圍內造成負面影響,給各級司法機關施加壓力,企圖引導各級政法系統人員繼續參與迫害,為繼續維持迫害編造所謂的法律依據,致使全國範圍內更多的法輪功學員遭受無理迫害。
據不完全統計,在周強任職期間,超過648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2013年796人;2014年633人,刑期最長的13年,年齡最高者83歲; 2015年878人; 2016年1294人; 2017年974人; 2018年933人,其中99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942場,法庭非法處罰金2,463,000元。2019年789人,有309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同時被處罰金3,731,000元; 2020年1至7月192人。
據不完全統計,從2013年7月至2020年6月,因中共各級法院非法判刑,非法關押在監獄被迫害致死的有199名法輪功學員。周強作為中共最高法院院長,應該對法院系統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酷刑、致死、致殘等嚴重罪行負主要責任。
中共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罪行,周強作為最高法院負責人,在當今超過二十萬法輪功學員及家屬真名控告江澤民的情況下,明知天大的冤情,卻置良心與道義於不顧,無視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活體摘取器官的罪惡、無視被迫害致死的生命、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無視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訴狀和忠告,是迫害的直接策劃指揮者,犯有群體滅絕罪。
以上事例及數據全部來自明慧網。
責任編輯:辛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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