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通过广泛深入的揭露,其本质现在已经看得非常清楚了。其流毒之广之深之迅速,号召力之强,欺骗性之大,触目惊心,发人深省。
我的評語:
法輪功是撒旦集團操控的一個組織。目的是為了推翻中國共產黨。沒有中國撒旦集團在中國內的輔助,法輪功是絕對沒可能發展得那麼迅速。
2005-09-28
“法轮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通过广泛深入的揭露,其本质现在已经看得非常清楚了。其流毒之广之深之迅速,号召力之强,欺骗性之大,触目惊心,发人深省。从“法轮功”的结构与功能来看,有四种构成和四个特征。
(一)“法轮功”的四种构成
“法轮功”群体由四种人组合而成,各有各的需要,各有各的动机。前三种人各怀各的鬼胎,相互利用,各取所需。第四种人——大多数修炼者则是被蒙蔽、被欺骗的受害者和牺牲品。
第一种人是少数阴谋家。以李洪志为首的极少数人,以骗起家,越骗越邪,贪欲和野心急度膨胀,终于建立诡秘组织,一度成为二百万群众精神的控制者、主宰者,这些人走向了反社会、反政府、反人类的死路,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祸害。骗子做大了,就有了政治野心。尽管口口声声不问政治,却又躲在幕后,煽动、组织、策划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国家党政机关,甚至驱使一万多人包围了中南海,挑动群众与政府的矛盾、对抗,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第二种人是一批“血吸虫”。他们未必相信李洪志的什么“功”、什么“法”,但却相信这些所谓的“功”、“法”能够给他们带来利润,可以满足他们“发财”的欲望。正像“贩毒者不吸毒”一样。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他们追随李洪志,摇旗呐喊,办班、出书、制作各种音像制品,神化李洪志,搞各种炒作、包装,制造“明星”效应,信的人越多,他们钱赚得越多,钱赚得越多,把李洪志吹得越玄乎。在他们眼里,“法轮功”已不是什么功,而是一项可以赚大钱的“法轮功产业”、一棵迅速长大的摇钱树。同几年前沸沸扬扬的传销一样。传销的意义不在“销”而在传,目的并不是真正要推销某一种商品,哪怕传销一种毫无价值的劣质品也无关紧要,关键在不断“传”,利润是在“传”中增值的。而有十倍的利润,就有百倍的疯狂。“法轮功”象一种精神鸦片,有些人就靠不断“传销”、不断炒作它来发财。在这种经济利益的推波助澜下,“法轮功”这个大雪球,越滚越大,危害也越来越大。真是“赚你几十元,害你一辈子”。1本书、1盒磁带几十元钱,1个人买5本或5盒,200万人需要多少钱?取缔“法轮功”,断了一条财路,这些人会若有所失。已查明全国印刷的“法轮功”出版物达500万件。按平均每件20元计,总数就是一亿元。仅武汉一地,制作销售“法轮功”书籍达1000多吨,8000万元;青岛一人,销售“法轮功”音像制品,赢利800万元。
第三种人是若干吹鼓手。“法轮功”信徒中有一批知识分子,这些人受过高等教育,有知识、有理性、有头脑、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美丑的能力,其中有本科生、研究生,更有博士生,有技术人员、科学家、高级医师,更有研究马克思主义多年的教师、教授。少数搞医的“专家”吹嘘“法轮功”“有利于健身”,搞科研的“学者”吹嘘“法轮功”“就是科学”,搞马列主义的“教授”胡说“法轮功”“与马列主义不冲突”,搞邓小平理论宣传的干部胡说“法轮功”“符合邓小平理论”,甚至搞纪检工作的干部带头为法轮功“请愿”,极个别老干部也跟着推波助澜。“法轮功”组织者如获至宝,翻来覆去地广泛传播他们的“心得体会”,为“法轮大法”做“见证”,为李洪志的骗术作包装。李洪志不过是个骗子,但我们的党员干部、知识分子是群众信赖的人,对他们的“见证”一些群众往往确信不疑,在群众中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究竟是什么使这些人竟也受到“法轮功”这样粗劣的东西的蛊惑而造成理性的疯狂呢?后面再做分析。
第四种人是众多牺牲品。阴谋家策划操纵,血吸虫叮住不放,吹鼓手搞昏头脑,可怜一帮修炼者,糊里糊涂相信了吹鼓手的歪理邪说,买了一堆血吸虫推销的精神垃圾,还被阴谋家操纵着出来“护法”,有的甚至“以身殉法”。
(二)“法轮功”的四个特征
“骗、邪、秘、反”是“法轮功”的四个特征。
骗——一个骗子,一套骗术,一堆骗局。骗术一施展,不少善良的人被骗得家破人亡。
邪——讲的是歪理邪说,干的是歪门邪道,聚集为邪恶势力。邪劲一上来,不少轻信的人被弄得如痴如狂。
秘——诡秘组织,诡秘联系,诡秘活动。
反——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反政府。
(1)骗
李洪志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利用不同层次不同需要的人们的种种正常心理,裹挟、操纵、控制了一大批群众,把他们引到了一条难以自拔的邪路上去。对于那些普通群众,李洪志利用这些人强烈的祛病、强身、修性的心理和愿望,自称可以包治百病,手到病除,但他这些谎言,在血淋淋的事实和他自己也看病吃药的现实面前,不攻自破。而现在有些人之所以还执迷不悟,是因为仍相信“法轮功”可以强身健体,有益于身体健康。有的人至今心里仍存有疑惑,“法轮功”确实可以使许多人的病体奇迹般地得到了恢复,这有什么不好呢?其实不然,如果有这种功效,也不是“法轮功”带来的,“法轮功”实际上是贪天之功。
“法轮功”练习者中相当比例的人是中老年,还有不少干部、党员、科技人员、医生、教师,这反映出为数不少的“法轮功”练习者并不完全是由于文化素质低而上当受骗的,而是被“法轮功”“强身祛病、修炼心性”的“特殊功效”所迷惑。他们为什么会被迷惑呢?
世界卫生组织现行《组织法》对“健康”的定义:“健康不仅为疾病或羸弱之消除,而系体格、精神与社会之完全健康状态。”也就是说,群众、特别是中老年最关心的健康,不管他们自己是否意识到,客观上是锻炼身体、调整心态和社会活动三者交互作用或共同作用的结果。一个总是心情烦躁不安、孤僻独处的老人,光靠保养和锻炼身体是很难长期保持健康的。尤其是离退休者,人到晚年,生老病死问题更突出地摆在了自己的面前,他们希望自己健康、渴望他人关怀,心理上的安慰需求和社会交往的需求日趋增强。在普遍贫困的情况下,人们发愁的主要是生活问题。在解决温饱问题之后,人们关心的主要是生活幸福、甚至是“终极关切”(死亡)问题。目前,群众性的文体活动中,很难有能够同时满足大量群众强身健体、心理调适、社会交往这三者的共同需求的。“法轮功”钻的就是这个空子。当然,李洪志是个江湖骗子,一开始绝不会有这么自觉的认识和高明的设计。他开始只是一个拙劣的气功学习者,骗人发财的愿望和出人头地的野心,促使他把集体练习气功和装神弄鬼、“劝人行善”等杂糅在一起,拼凑了一套所谓“性命双修”的“功法”大杂烩——练动作和“修炼心性”相结合,加上集体修炼的形式和一些道德说教。但这个大杂烩无意中正好把强身健体、心理调适、社会交往三者,与神秘主义、宗教色彩、现代迷信,以及会道门的组织形式结合在一起。我们通过对练功者的实际考察发现,一个“法轮功”练习者每天早起晨练,同时在一个趣味相投的友好集体中寻求精神生活和社会交往的满足,对其健康状况的改善在客观上是起一定作用的。这本来是“健康”概念的实践效应的歪打正着,是“体格、精神与社会之完全健康状态”在一定程度上的体现,却被误认为是“法轮功”的效应。而“法轮功”乘势而上大捞一把。一是以假乱真,利用广大干部群众强身健体、心理调适、社会交往的客观需求,诱惑人们由健身、修心逐步走向神秘主义,进而走向现代迷信;二是以讹传讹,强调“交流心得”。什么老红军、老干部、大知识分子的“心得”被加油添醋,广泛散发。这种带有宗教色彩的现身说法和“见证”,以讹传讹、反复炒作,使人们难以认清其反科学的神秘主义性质及隐藏其中的政治意图,不少人信以为真,推崇备至。“法轮功”摇身一变,成了“能够健身祛病、修炼心性”,“能使人和世界达到真、善、忍”的奇功。李洪志平步青云,成了众练习者顶礼膜拜的偶像。
(2)邪
从这个阶段不断披露出来的李洪志的种种言行来看,国内的宗教界人士、新闻媒体包括一些国外新闻媒体,都把“法轮功”与国际上的一些邪教组织做比较。“法轮功”是一个非党非教的非法组织,但它在很多具体的做法上,比如非法结社、崇拜李洪志一个人、对练功者的精神控制、宣传世界末日之说、对抗政府、违反法律等等,都和国际上邪教组织的做法非常接近。
自70年代开始,从美洲、亚洲到欧洲,邪教组织制造了一系列震惊世界的事件,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世纪之交,都有一些邪教组织兴风作浪。1978年11月18日“人民圣殿教”近千名教徒在圭亚那集体自杀;1993年4月19日“大卫教派”放火焚毁韦科庄园,烧死教徒86人,其中包括17名儿童;1995年3月20日,“奥姆真理教”在东京地铁施放毒气,致使5500多人伤亡;1995年12月23日,16名“太阳圣殿教”教徒在法国东部山区集体死亡……。到底邪教组织具有什么特征?邪教披着宗教外衣,又不是宗教,如何判断二者的区别呢?
在西方,用cult这个词来指信徒向教主顶礼膜拜、并在教主庇护下过群体生活的膜拜团体。这些膜拜团体中有少部分因造成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对社会生活的破坏而被称为“邪教”。在中国,“邪教”不是宗教,而是指歪曲、利用某些信仰因素来从事非法活动、给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危害的邪恶势力及其非法组织。
——秘密结社
邪教有着诡秘的组织结构、采取诡秘的联系方式、开展诡秘的非法活动,其内幕不为外人所知晓。参加该组织的人往往是能进不能出,一旦知道其内幕的信徒想脱离邪教组织,就会受到威胁、恐吓、甚至遭到绑架或谋杀。如“人民圣殿教”和“太阳圣殿教”都采取了诡秘的结社方式,其信徒若想脱离这种组织,往往就会遭到不测之厄运。李洪志说“法轮功”是松散的群众练功组织,想来就来,想走就可以走,但在这种表面的松散背后,“法轮功”也采取了秘密结社的方式而达到其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之效果。其“法轮大法研究会”、辅导总站、辅导站和练功点构成了自上而下的严密组织体系,受到李洪志的操纵。其站点的建立、负责人的任免都受到李洪志的控制。以李洪志为首的极少数“法轮功”骨干的策划、组织和活动方式都是秘而不宣的,并不为广大练功群众所知晓。所以,“法轮功”就其组织机构的本质而言,亦是一种非法的秘密结社。
——教主崇拜
邪教教主往往以伪装和骗术来自比高明,自称为神,让信徒对之顶礼膜拜、绝对顺从。这种教主崇拜的特点就是将邪教头目这一历史中存在的具体、有限之人美化为绝对、无限之神,大搞新的造神运动,表现出一种狂傲和妄为。例如,“人民圣殿教”教主琼斯就曾以各种方式来为自己制造神秘的光环,要信徒对之表示绝对忠诚,经常写效忠信、感谢信来表达对它的崇拜。“太阳圣殿教”教主儒雷自称是上帝派来的,是新的救世主,宣称其使命就是保护信徒在适当的时候奔赴圣地、达到解脱。“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也自称为“最终解脱者”,吹嘘具有“超能力”。与之相对照,李洪志也将自己吹嘘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唯一”者,说自己乃“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把自己打扮成能“往高层次上带人”、“度人去天国”、能帮助世人躲过“末世劫难”、“把整个人类超度到光明世界中”的救世主。“法轮功”有明显的教主崇拜的特点。
——精神控制
邪教教主一般以各种谎言、骗术、心理暗示和诱导来吸引信众,并推行一套“信则灵”的歪理邪说来诱人上当,实行精神控制。“太阳圣殿教”教主儒雷最初即采用一些浅显易懂的心理疗法和信仰疗法而使人们对其产生信任感,然后慢慢诱导人们与他接近,排除其他信念和思想,达到一种相信只有教主的训示才为真理的痴迷。这种精神控制实乃危害极大的“洗脑术”,它使人们丧失理智、丧失判断能力并丧失自我,从而导致精神失常、分裂和彻底崩溃。李洪志推行的“法轮功”和“法轮大法”实际上也是一种精神控制。他宣扬自己的“法身”无处不在,可出入于多层空间,有着巨大的“神通法力”,从而可对其信徒加以保护和监督。而其给人“正法轮”、教人“练法轮”之举亦引起练功者对他的敬畏和害怕,在精神上产生对这位“大师”顺者则昌、逆者则亡的感觉,从而不得不绝对服从“大师”来求得“成仙”、“脱魔”或消除“业力轮报”之结果。“法轮功”以这套说教来形成练功者对李洪志的信服和对自我思想、精神的控制,达到非“法轮功”不练、非“大法”不听的痴迷状态。这种精神控制是对人性、人格的摧残和对人道、人权的践踏。在其控制下,练功者有病而不就医吃药,迷之为“消业”,出现精神错乱、分裂而还以为是“开天目”。在这种痴迷状态中,不少练功者错过了治疗机会而失去生命或永失健康,不少练功者因精神分裂和崩溃而自残、自杀。这种精神控制使练功者消沉、麻木,失去对社会的责任感,对家庭的亲情和对世人的关爱,导致非人道、非人性的种种恶果。
——散布末日毁灭之说
邪教的精神控制一般是三部曲。先是披着善良的外衣带着人“从善”,或满足人们健身祛病的需求,让你入门。进来之后,就让你死读他的经书,千百遍地读,别的都不能读,洗脑、灌输,搞得你迷迷登登的。但人还总是有理智思维的,不一定全跟着他走。他最后的一招,就是散布世界末日毁灭之说,整个地球都要爆炸了,整个世界都要毁灭了,唯有跟着我教主才能升天,才能逃脱这些灾难,把信徒置于一种极端恐惧和疯狂的精神状态下,以进一步加强对信徒的绝对精神控制。“奥姆真理教”的教义,就宣扬“世界末日”和“世界最终战争”的邪说,鼓吹教主麻原彰晃是救世主,他可以给人行空、潜水、透视的特异功能,跟着他“世界末日”来临时方可逢凶化吉。“大卫教”宣传世界末日很快来临,全世界将在耶路撒冷圣地展开决战。他们储备大量武器和粮食,以对付世界末日来临时“敌基督”对他们的进攻。不过李洪志可以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比麻原、考雷什好像要“高明”一点。麻原、考雷什宣布地球某日就要爆炸,结果到时没有爆炸,谎言立即戳穿。李洪志则宣布地球本来是要爆炸的,是他李洪志让地球爆炸推迟了30年。30年正好给他充分的时间干坏事。30年信徒将长时间处于恐怖气氛下,跟着他迷迷登登地走。
——反社会
邪教所具有的秘密结社、教主崇拜、精神控制、散布末日毁灭之说等特点,决定了他们不管怎样包装,都不可遏制地要从反宗教、反文化、反科学,走向反政府、反人类、反社会。
反社会有两种极端方式:一种是从消极遁世走向厌世自杀。如“人民圣殿教”的教主琼斯,1978年11月20日把所有的信徒集合起来,大多数信徒听从琼斯的“命令”,自愿喝下毒水,一起“升天”;少数不愿喝的,被强迫喝下。最后,琼斯本人开枪自杀。待军警赶到时,只发现912具尸体。一种是从仇视社会走向疯狂地反社会。日本奥姆真理教试图通过选举进入日本政治中枢,受到挫折后,1995年在东京地铁施放毒气导致5500人伤亡。“法轮功”也是不可遏止地走向反社会,不断煽动群众,一会儿围这,一会儿围那,以为时机成熟了就开始围中南海,实际上是在显示力量,或者是一种“演练”。这样搞,李洪志也想到结果可能是失败,所以他早早就躲到国外,去寻找靠山。“4·25”前两天,他策划好赶快就溜了。一大批人被他推到前线,哪里是要“讨个说法”,原来是要给李洪志讨个位置。“法轮功”非法组织的核心骨干在传达李洪志的“经文”时赤裸裸地说,“流点血才好呢”。不惜让普通练功者去流血,原来是为了他李洪志讨一个不仅在“秘密王国”实行神权加教权的统治,还要在全国实行神权加政权统治的“位置”。
由于“邪教”是一种邪恶势力,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而且它还玷污宗教的名声,所以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宗教界人士对它深恶痛绝。最近,宗教界把“法轮功”的特点与邪教进行比较,认为“法轮功”是具有邪教特点的非法组织,我看言之有理有据。
其他国家的政府如何对待邪教?社会大众如何对待邪教?它要反政府,政府不能不反它;它要反人类,人类不能不反它;它要反社会,社会也不能不清除它。所有各国都要严格依照法律来惩治它的违法犯罪行为,这样正是为了保护社会的稳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当然,普通练功者哪里知道他们的“老师”有这么多名堂,哪里知道这个组织有这么多邪教的特点,也不清楚“法轮功”已经给社会、给人们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他们都是被蒙蔽、被欺骗的人,更可悲的是,他们的精神被人家给控制了,应该说,他们都是牺牲品。只要他们能够醒悟,能够改过,政府都会欢迎他们的。他们都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我们绝对不能歧视他们。他们已经受到了身心的摧残,我们更应该以十倍的热情,以更多的关怀,去帮助他们,医治这种创伤,使他们和我们一起迅速摆脱这个邪恶的阴影,心情舒畅地投入到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中去。
政府的政策非常清楚。对李洪志这样一个罪魁祸首,这样一个祸国害民,也祸害宗教的人,公安部已经发出了通缉令。我国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都要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李洪志这个非法组织的头子,正是有意利用了邪教的手段,通过控制人们的精神和行为来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蒙骗他人、致人死亡,诈骗财物,他实际上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邪教头子”,应依法受到严惩。
邪教不是宗教。但邪教宣传的歪理邪说中有充满神秘怪诞、唯心主义的东西。扶正才能压邪,我们必须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宣传科学,反对迷信。
(3)秘
关于“法轮功”的诡秘组织、诡秘活动,已经大量曝光,我不再重复。这里只讲讲他们诡秘联系的一种方式——“法轮功”非法组织利用互联网迷惑群众进行诡秘活动的情况。
“法轮功”非法组织不仅兼具邪教和旧中国会道门组织的特点,还具有一些现代特征。其突出表现之一就是能充分有效地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国际互联网,传播谣言、发布指令、煽动群众,进行各种违法活动。外报评论:“据估计,‘法轮功’目前拥有八十多个网站(注:科协统计包括国内总站和40个左右的海外网站),负责宣传功法;而据静坐者表示,他们是周六晚利用电话和便条联络,也有人表示,“法轮功”弟子是藉国际网络,通知各地练功点、站的负责弟子,再由他们通知其他弟子。“一些热心的信徒还在网络上自费开设介绍‘法轮功’的网站,并自愿充当传教的义工"。“法轮功”组织者妄称:“‘法轮功’的‘无'的组织结构,类似水和空气,北京当局以‘有’形之手,无法对之实施有效控制。”
互联网有三个特性:匿名性,所谓“在网络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开放性,所谓“没有法律、没有警察、没有国界和没有总统的全球性网络”,几乎任何人都可以完全自由地发布任何信息;扩展性,在中国迅猛发展。至1998年底,中国互联网用户为210万户。“法轮功”正是利用互联网的这些特性迷惑群众、诡秘活动。其已知的利用方式有三种:
——互联网站方式
“法轮功”自1995年开始利用互联网传播,在纽约和加拿大设置了主力站点,随后各地的“法轮功”站点纷纷成立,形成了以国际互联网络为载体的多种语言的传播网络系统。传播“法轮功”的主要站点分布在美国、加拿大、中国(包括台湾地区)、澳大利亚、东南亚和欧洲一些国家,各站点之间通过超级链接相互连接,基本上可以连接到世界各地所有“法轮功”站点,已形成一个影响面很大的网络。建站者们虽可能素未谋面,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互通信息则十分容易。正由于这种“非组织性”及建站者的热情,使这个网络发展迅速,与“法轮功”组织的发展互相促进。
——电子邮件方式
仅需知道他人的电子邮箱地址,就可以有效地向电子邮箱的主人发送消息。电子邮件用户之间的此种方式联系比电话成本低,比普通书信快捷,且更加隐蔽。特别要注意一信多寄方式,其主动性更强,传播面更大。即先通过各种渠道取得大量电子邮件地址,一次性向大量电子邮箱投放邮件。例如通过LISTSERV(一种管理电子邮件清单的程序)可在约五分钟内把邮件送往1000个地址。“法轮功”传播者借助这种方式,平时向用户大量散发“法轮功”的电子宣传材料,紧急时向各站点同时大规模地、迅速地传递信息,组织聚集、挑动闹事。
——网上论坛方式
电子公告牌(BBS)类似于现实世界中的公告板,有如“电子大字报”,或者说是“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现代电子形式”。
李洪志不断从境外向国内发布指示。如6月2日至10日,“法轮功”网页反复刊载李洪志的《我的一点感想》,诬称政府“把上亿的人推向政府的对立面”,叫嚣“不要把我们慈悲的心当作怕”,“人一旦知道了生命和存在的真正意义,为其舍命而不足惜的”,“我不知道他们还能忍多长时间”,企图把一些练功走火入魔的人当做牺牲品,推向党和人民的对立面,煽动闹事。而两办信访局谈话发表以来,李洪志又发出两条题为“安定”和“位置”的新指示,要求学员稳住阵脚,“坚定实修”,伺机而动。这些指令迅速通过互联网和传真、电话等手段广泛传递到“法轮功”练习者之中。7月13日,李洪志在互联网上发布经文《再论迷信》:“人类啊,清醒过来吧!历史上神的誓约在兑现中,大法衡量着一切生命。人生的路自己走,何去何从自己决定,但人自己的一念会定下自己的未来。珍惜吧,宇宙的法理就在你们面前。”发出了煽动“法轮功”练习者大闹一场的动员令。“法轮功”组织的幕后策划者、头头、重点骨干垂死挣扎,孤注一掷,“遍地开花,主攻北京”,采取强硬对策,组织更加激烈的上访、聚集活动,在“法轮功”练习者较多的地区组织大规模的聚集,组织北京周边地区的不明真相或执迷于“法轮功”的群众到北京聚集,多批次、反复上访、请愿,或者围攻有关单位“讨个说法”、“要求平反”;不惜把已走火入魔的“法轮功”练习者推向党和政府的对立面。
可见,互联网已成为“法轮功”组织进行非法活动的重要传播网络、造谣网络、组织网络、指挥网络。正像江总书记指出的,“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课题”。互联网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难以捕捉行踪,不易堵截。面对互联网的互联网站方式,我们仅靠传统的办案取证方法,办不了;面对互联网的电子邮件方式,我们仅靠传统的调查摸底方法,抓不住;面对互联网的网上论坛方式,我们仅靠传统的宣传舆论攻势,压不住;面对互联网大量传播的“李洪志弘法”宣传品,我们仅靠传统的对非法印刷品的管理禁止办法,禁不住。李洪志在背后“高参”的指点下一声令下,就来个“漫天撒网,遍地开花”,同时闹事。最公开的互联网成了最诡秘的信息的载体,最科学的东西成了最迷信的组织的工具!
(4)反
江总书记说:“4月25日,‘法轮功’组织煽动那么多人包围中南海,从一开始,我就感到这是一场政治斗争”。已揭露出的大量事实证明,“法轮功”问题绝非善良的人们包括练习者们所想象的那么简单。它是愚昧迷信活动,却又不仅仅是愚昧迷信;准确地说,“法轮功”是通过愚昧迷信来实现非常阴险的政治目的。对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来说,痴迷于李洪志营造的所谓“天国”,实属受蒙骗。李洪志自己明白他既不是什么“佛”,也不是什么“仙”。他最关心的恰是“凡间”的事。他不光知道看病吃药,知道托人找工作,知道托人办护照出国,知道偷逃税款,知道有事就躲到外国去,知道借用“健身祛病”搞精神控制,知道迫使政府承认“法轮功”为“合法组织”将意味着什么,知道用练习代替静坐,用聚集代替示威,用沉默表达口号,用书写“经文”掩盖赤膊上阵,用网上遥控代替现场指挥,用神不知鬼不晓围攻国家权力中心代替在地铁放毒气杀人。他声称对围聚中南海一无所知,其实他什么都知道;他说从不过问政治,其实他的一言一行正是地地道道的“政治”。他的“真、善、忍”,是真反动,善欺骗,太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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