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當代佛教思想的領域內,「生命佛學」是一個嶄新的觀念。這個觀念首先由香港法住學會的霍韜晦教授提出, 再配合他提出的「如實觀研究法」,意義非常深刻。為幫助大家進一步了解此觀念背後的深層含意,本文嘗試提供一些思路供大家參考。
從原則上說,霍師「生命佛學」的提出,基本有二義:首先,是要批判現實。指出當今的佛學研究,愈來愈偏離「生命成長」一義,即正逐步走向一種純理論式、資料式、概念式的專技研究。若依現代學術標準,這些研究方法是有其客觀獨立意義的,毫無疑問應受尊重。問題在於,如果無約制地應用於佛教學術研究領域,則會引致偏失;甚至有可能危害佛學的生命,我們就不能不無警惕了。蓋佛學本為「生命成長」之學,即以「生命存在」為中心關懷,並以提升生命存在之精神層級,即「成長」作為鵠的;而非尋求對存在界的「客觀之知」。後者屬於西方傳統,但並不是東方精神。
佛陀在著名的《箭喻經》中拒絕回答外道所提出的十四個形上學問題,最後指出這些問題都是「不趣智、不趣覺、不趣涅槃」的,並對參予討論的弟子加以責備(見《大正藏》卷一)。顯然,佛陀認為,對人生來說,真正重要的是獲得智慧、覺悟、和涅槃,簡言之,也就是生命得到成長,精神得到超升,而不是進行空洞的討論。過去,在佛教發展的漫長歷史裡,曾產生出不同的學派,對生命存在與世界存在,都有不同的看法。在具體教說上的差異,原則上仍不影響它們對佛教精神不離生命的基本理念;所有具體教說,皆旨在說明「生命成長」上之根據、方法、境界及層次。佛家因明中「三支比量」(宗、因、喻)明確以「宗」為先,「宗」就是宗旨、就是佛家所信守的生命智慧;「因、喻」為後,「因、喻」就是去證成宗旨的理由;即顯示精神理想的確立有優先性,一切理性建構的理由均是依「宗」而立、均是後起的。這一點相當重要,關係到整個佛教學術的核心的定位問題。
現在,由於學術活動具有一種獨立性,它有它自身的活動規則,即所謂學術法度,須受尊重。但學術法度也不是一套機械程序,在學術法度運作過程中,研究者本身的個人或主觀因素,會大量滲入研究成果之中。例如研究者所採取的進路、預設的立場、慣用的語言、及詮釋者的主觀條件如個人喜好等等,因這些條件的不同,而對同一議題,可以各有不同的演繹。換言之,這些不同的演繹方式,令整個研究活動處於一個相對的、有各種可能形態的、廣泛不穩定的論域之內。這種學術論域的相對性、多元性、廣泛性、不穩定性,在自然科學中是不被容許的, 因為在自然科學的研究方法裡,已經嚴格規定排除一切研究者的主觀因素。但在人文學科的領域之內,這種規定是不存在的。這是人文學科研究的特質,也許是它的優點, 但同時也是它的缺點。
現在的問題是,如果佛教學術研究完全只是順此而行的話,會不會出現偏離佛教核心精神的危險?答案是會的。佛教學術研究雖可建成一個獨立的知識世界,但此獨立領域自身之發展,實不必與「生命存在」及「生命存在之成長」直接相干。用佛家因明表之,即只具因、喻二支,而無宗支,一個這樣的「比量」,用因明去看,顯然是一個嚴重的過失。
換言之,如果佛教學術研究不必對人的生命的境界的提升帶來任何實質幫助,我們實在有理由懷疑它還有沒有條件稱之為「佛教學術研究」。在現代文化的實際情況裡, 後現代性(post-modernity)對「中心」(centre)的解消,配合人文知識之所以為人文知識那種「相對性」(relativity) 性格,在人文學科的領域內,正在毫無約制地延伸著一種「後現代性混亂」,有必要加以有力的批判。佛教作為一個關心生命成長的文化,不能作法自斃,是應該率先撥亂反正的。
其次,從正面說,「生命佛學」的提出,是為了替佛教學術研究新方法樹立標準,直接指出,今後佛教學術研究應有它屬於自身所依據的軌範要求,進而有它屬於自身的應然的發展方向。這也就是說,新的佛教學術研究,必須重新凝聚某種被近代學者們所揚棄的「中心」,作為「詮釋學的基礎」(hermeneutical ground)。當然,它一定不是一種狹隘的「東方主義」,而應該是一種具有廣大而普遍意義的「東方精神」。這個意思,用霍教授自己的話來說,即: 佛教學術研究必須「回歸生命」。為了創造一種新時代的佛學詮釋學,從事佛教學術研究者,有必要重新審視「生命佛學」以作為其所有不論是思想性的抑或是實踐性的研究工作的「超越的軌範原則」(transcendental criteria)。這原則是一個「詮釋學的概念」(hermeneutical concept),使用「超越」一字,首先是要顯示此「軌範原則」並不蘊含任何特定的宗派教法或經論的具體內容,以保持它所必須具有的「純粹創造性」(pure creativity)特質;其次是為了表示此「軌範原則」對知識活動的一種既尊重而又時常保持批判性的超然態度。在佛教傳統內,這正是回歸於釋迦牟尼創說經教的創造性根源。
二、
在當今社會談精神價值相當困難,因為這是一個只有知識、工具、效益這一類價值的時代;現代人的精神困頓無根,人人可見,可悲而令人擔憂的是,佛教思想作為一個本質上就是關心精神價值的文化亦難以逃避這「後現代性混亂」的共業而日漸變質。「生命佛學」的提出往往與「知識佛學」相對而說, 此中涉及一個基本而重要的區分,就是「生命」與「知識」的分齊,也可延伸為精神價值與工具價值的劃界問題。
「生命」與「知識」不是邏輯上兩個對反的概念,精神價值的提升並不與工具價值的使用互相矛盾;生命與知識的徹底二分在事實上亦無可能。在某程度上,生命佛學的理念亦須以知識的方式表達;「生命佛學」並非一種「非理性主義」(irrationalism)概念。
關鍵在於層次上的重新定位, 蓋「生命」是一個整體,從核心上說,生命的超升是生命的內在要求:生命質素的整體提升、精神生命的純化與充實,成熟時足以安身立命,即人生意義的到達和飽滿,所謂「趣智、趣覺、趣涅槃」(《箭喻經》);這是佛教的精神關懷,無人可以否認。至於知識,則是生命整體中積習和寄存的片斷,可以有助於人的生命成長,亦可無助於人的生命成長,初步說,作為工具的價值,是中性的。
再者,在求知的向度上,知識的追求是一種向外的追求,它滿足我們對某種外在對象的認知。這對象不一定與生命的超升有關;而「學術」也有潮流,此一時也、彼一時也,可能由於求知欲、亦可能由於生存需要,總之,人向外無窮追求,可以使人力竭而死。佛陀已經洞察知識世界的廣大無邊,見於《阿含經》中最原始的教示,都重視實修多於演說理論。在求知的內容上,某種對生命存在的探知,或「知識化」之佛學,雖亦「談論」生命問題,但往往由於離開生命的實存狀態,與人當前之生命關懷脫節,因而對生命質素的整體提升並無實質幫助,甚至毫無幫助。歸根到底,知識只是工具,它依說者的心靈而出, 亦依用者的心靈而收,是甚麽心靈便會說些甚麽、和領受些甚麽。若「心迷法華轉」(《法華經》),思想在某一既定的格局中打轉,就很難會有出路。知識作為工具,它本身並沒有對應生命超升的主動功能,依佛家的「因緣」觀, 即只能是「緣」,而非決定之「因」;生命超升,未有因不立而成於外緣者。
佛教對人的認知活動曾作過深刻反省。佛教認為: 認知活動和由此而獲得的產物(知識),在經驗界中雖有某種程度的相對真實性,即般若中觀說之為「世俗諦」(samvrti-satya)者。但其效驗範圍只限於經驗界內,是相對而立的,並無恆常與必然的保證。換言之,知識所成就的,依然是一種無常的價值,無法使人確知、確信、確證, 滿足安身立命的要求, 是以必更向「勝義諦」(param-artha-satya)、即「第一義諦」攀升,作為修行者的超越歸宿。不但修行如此,其實佛教學術研究也當如此, 須要有研究者本身的內在素養作為支持;愈接近佛教學術研究的核心部分愈應當如此。大乘《維摩經》言:「能善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善說法相(教理)之義,須以深入第一義為本。顯示生命整體素質,在詮釋經教時具有優先性。
還有,在佛家看來,認知活動和知識產物,它們在本質結構上,原是人的心識的主觀構作,內裡夾雜著心識活動的虛妄成分與習氣等流。大乘般若學稱為「虛妄分別有」、唯識宗名之為「遍計所執」,這是人生兩大煩惱之一,稱為「所知障」,屬於一種結構性的知性障礙,隨現實生命結構存在而存在,相當深重,非到見道位(如實觀) 不能完全斷除。大乘般若學極力提倡「般若」(praj~n-a),便是要教人解消此一所知障礙,使煩惱消散,令生命的超升成為可能。由此可見,將佛學「知識化」,以知識取代生命成長,以知識佛學懸空生命佛學,根本上就是違反佛教的核心精神。要化解此一危機,如上文所說,唯一做法,就只有將佛教學術研究回歸生命,重建精神價值的中心,作為根據地,以駕御知識世界,使之不再泛濫於「生命成長」之外。
三、
人類之所以為人類的特質之一,是因為人類有思想能力,可以認識世界、創造知識。這是人可以超越自然生命的有限形軀,開闢精神領域無限可能世界,展現出生命的自由,挺立生命的莊嚴的地方。但弔詭的是,當人的思想自由地越出它的合理的界限,這同時也成了使生命顛倒陷落的原因。
綜觀大乘佛教,面對知識世界時亦有二重態度,一是對知識、語言、概念、理性等一類知性活動進行徹底反省,發現其根源乃由某種心靈的虛妄性所主導,此般若學稱為「虛妄分別有」、唯識宗名之為「遍計所執」者,必須加以批判和揚棄,如此方能為生命的超升開路。因為:只有虛妄消散,真理方能呈現。
初步說,這是一種批判主義的立場,即批判人類知性活動的本性,而與西哲康德的第一批判相似。但康德的工作是為知性活動的範圍劃界,而佛教的努力,則是為了突破這一界限,終極在「悟」而不在「知」。康德走到了知性活動界限的邊緣,佛教則要把批判活動自身也一併加以批判、加以超越,最終連康德認為永不可知的那個批判者的自我存在底層,佛教也要求一體勘破。禪宗所謂「一口吸盡西江水,萬丈深潭窮到底」,就是要窮究到底, 方有生路。
真正的超越必須連超越者自身也一併超越, 這是佛教終極理想的當然之義。所以佛教的智慧在歷盡一切對「有」的思考之後, 亦要捨離一切「有」, 而歸於「無我」、「無執」、「無住」、「無相」、「空空」、「畢竟空」,連「空」也「空」掉,在理境上無疑極高。佛陀剛悟道時不欲言語、維摩居士之入不二法門、禪宗之不立文字,都是這一超絕境界的流露。但問題是,這是證者自證、悟者自悟的境界,無法化約成所知的對象,即斷絕知性活動的可能,這只能對覺者有意義。當眾生依然聾啞,覺者的生命是否可以獨自得到安頓?抑或還有欠缺,尚有「不覺」在內?佛陀覺悟後決定住世說法,大乘佛教的發展後來深受此啟發而產生各種經教,開盡生命超升的藍圖,便是對這問題反省後再進一步突破的結果。這一突破十分重要。如果覺悟是對「自我」的虛幻性的覺悟,當「自我」解散之後,生命與生命之間的關係便會完全改變。經典說佛陀說法的原因是「梵天勸請」,但這只是神話式的交代而已。真正的原因是佛陀「慈悲心動」,明知眾生障重,亦要盡力保留一絲光明火種。這啟示了後來大乘佛教的菩薩精神。菩薩精神是救度精神,救度精神是慈悲精神,所以菩薩念茲在茲的,總以眾生為先。
「慈」是無緣大慈,對眾生無條件的慈愛;「悲」是同體大悲,與眾生感同身受的悲愍。這說明真正的自我超越、或真正的覺悟,必與慈悲之釋放同步,最大的覺悟必與最大的慈悲同生,否則便是尚有一念「不覺」未化。個人之成長如是,宗教歷史之成長亦如是,則今天我們所說「生命佛學」亦庶幾近矣。
由救度眾生之慈悲精神出, 佛教面對人類的知性活動,便有完全不同的態度。後人漸漸反省佛陀說法的意義,特別是在時世無佛、思念佛陀之情尤其深重的時候。《法華經》應此而出,道出了佛陀說法的本懷,和教化眾生的方便;本懷從本心上說,方便從能力上言。《法華經》云:「(佛以)無數方便引導眾生,令離諸著」,「方便」者即包括重新接受知性進路作為教化的工具。在這一意義下,「知識佛學」必須在教化的前提下,方有真實存在的意義。換言之,即把知性活動作一「實用主義」的處理,而以廣大的慈悲心內外籠罩,此中含義極深,今難以盡言。總之,佛陀說法的動機在慈悲救度,而非成就理性之知。
《金剛經》言:「知我(按:佛)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理性之知是過程而非目的,只在運用時顯其去除煩惱的功能,而它並無獨立自足的價值。至於空談之論,更無足觀之矣。
「生命佛學」立根於生命主體,特別立根於對眾生的慈悲心中;無慈悲之心,即無「生命佛學」可言。然而, 今人論學,有多少是從「悲眾生苦」的存在實感而發起的呢?今人行教,有多少真有此大機大用、方便施設之能呢?為甚麼霍師所提出的「如實觀研究法」中必含「如生命成長之實」一項,順上文之意,大家就可思過半了。
今天我們反省佛教思想發展的新機,當承此深思。
(原刊《法燈》第 274、278、280‧281期,2005 年4、8、11 月,法住出版社。本文後刊於:中國文化的開新者──霍韜晦先生,2015,法住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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