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祖國已經27年,呢啲過時字眼,早就應該刪改!//
【今日網圖】告別女皇陛下
立法會前日(10日)三讀通過《2024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對多條條例作出雜項修訂,針對一些不切合香港特區憲制地位的提述作出適應化修改,以及廢除若干條例中如「女皇陛下」、「總督」、「立法局」等帶有殖民色彩的過時條文或提述。
條例草案共分為15部,大致分為兩組,一組是不含法律適應化元素的修改,大多是輕微、技術性和無爭議性的修訂,共處理約32條法例;另一組是含有法律適應化元素的修改,共處理約73條法例。條例草案的修改內容具體包括:以「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基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取代「女皇陛下、其世襲繼承人或繼位人」、以「行政長官」取代「總督」、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取代「總督會同行政局」、以「香港」取代「殖民地」、以「立法會」取代「立法局」等。
此外,還按使用時的文意修改或廢除不兼容的術語和提述,例如「官方」(英文文本內的“Crown”)、「英國政府」、「國務大臣」、「維多利亞」、「領海」等,以及廢除由英國法律賦權、關乎英國法律或用以豁免英國法律下某些規定的過時附屬法例。
條例草案也建議將《商船(最少乘客空間)規例》第40(2)條中有關「香港、中國沿岸、台灣」的提述廢除,並以「中國」取代之。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法學教授傅健慈接受中新網採訪時表示,香港回歸已經27年了,進行法律改革、刪除有殖民色彩的過時條文或提述,填補法律缺陷,是必然舉措及應有之義,必須支持。
草案委員會主席梁美芬則表示,法例上經常看到和殖民地相關的字眼,如「女皇陛下」、「皇室」、「忠於英國政府」、「效忠」等等,相關用語如同「洗腦」,很容易令青年人誤解,以為香港還有多方面未完全回歸祖國,甚至形成長期記憶,對「一國兩制」產生誤解。她認為,今次修訂只是開始,只涉及非常少的部分,現時需「急起直追」,令法律用語在不同條文中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國家憲法。
立法會議員陳曼琪亦稱,「同意特區政府以先易後難的方式,繼續推動完成本地法律『去殖民化』的修正工作。相關修正符合香港《基本法》,亦切合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的地位。」她又指,條例草案不僅體現香港成文法因應香港社會發展與時並進,更重要是體現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堅持正確的憲制及法治秩序,是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的重要立法工作,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並提供具體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