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吃黑 黃吃黃
在反修例期間被警員開槍射傷的中五學生曾志健潛逃一年半後被捕提堂,警方國安處在法庭陳述案情。翌日,報章的標題用了「成眾籌工具」、「遭賣豬仔」等字眼。
年輕人入世未深,被利用做政治鬥爭的馬前卒之後,還可能成為黑吃黑、黃吃黃的犧牲品。
我任行政會議召集人期間,處理過一些求助個案,其中一案是一名香港保安員被人用錢收買帶少量毒品從香港飛新加坡,誰知一下飛機就被新加坡警方拘捕,後被判死刑,後來我安排為他向新加坡總統求情不果,最終此人被處決。
事後我和新加坡律師討論此事,律師表示,指使他人帶毒品去新加坡的,和報警領賞金的往往是同一幫人,這就是黑吃黑。
曾志健是不是黃吃黃的犧牲品?他一世人都不會知道國安處是怎樣找上門的,正如上面說的保安員不知道新加坡政府為什麼會在機場等他下飛機一樣,正式死咗都唔知點解。
世途凶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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